马来西亚基督教巴色会新耕堂

2010年4月27日
青少年問題

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裏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你們作父母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;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誡養育他們。(弗六:1-2)


今代青少年問題,第一是出在破碎的家庭。有人甚至說:“沒有問題少年,只有問題父母。”這話跟事實不遠。不論人對神的話如何相信,如何全心順從,如果父母不在了,兒女如何聽從起?
  當然,這命令不單是給少年人的,成年人不能例外。但總不能給八十歲未作孤兒的老人家遵行;必須先從小在家作起。
  作孩子的第一責任,是“孝敬父母”。這似乎不過是老生常談。但老又怎樣?神的誡命自然是老,還是要遵行。
  父母不應該只羅嗦,挑剔孩子的毛病。但作兒女的該要思想:對主的“教訓和警誡”反應如何?“教訓”?“警誡”?這是使青少年聽了就嘆氣的名詞。不過,如果不能接受,那是很大的問題,將來會後悔莫及。

  青少年重要的,是作正確的選擇。聖經告訴我們,有兩件事:一件是要“逃避”的,;一件是要追求的:“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,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,追求公義,信德,仁愛,和平。”(提後二:22)
  世界上“肉體的情慾,眼目的情慾,今生的驕傲,都不是從父來的,乃是從世界來的。”(約壹二:16)這些東西,隨著時代而增加,而進步得更厲害,更有吸引力;是應當竭力逃避的。逃避不了再抵擋,多半失敗的可能大些。還要當追求的:義的行為,信心,愛心,和平,總不會太多,要努力增加,得了還要多得,用了還要再用。
  困難嗎?是困難的;但不要聞兒喪膽退後。有一個辦法:同。要有朋友,選擇主內敬虔的朋友,“清心禱告主的人”,聯合在一起,可以幫助你站立得住。我們看到但以理,同同三個少年朋友在一起,為主作了美好的見證(但二:17-19,49)。你要找最少一個屬靈性的同伴,結為“戰友”(comradeship)。


你們年幼的,也要順服年長的。就是你們眾人,也都要以謙卑束腰,彼此順服;因為“神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”,所以你們要自卑,服在神大能的手下,到了時候,祂必叫你們升高。(彼前五:6)


青少年人學了一些知識,往往會自高自大,以為沒有不知道的,不需要誰管他。有大志是好的;但飛揚的心,如果不加抑止,會出大亂子。這裏有一個真考驗:順服。不要遇到事先講理;你該知道,自己並不懂得萬事的理。就是你以為懂得,神還是要你順服。
  正如水是往低的地方流,神的恩典,也是臨到謙卑的人。更要注意“到了時候”這句話。當然,“時候”就是年齡。


星期二, 四月 27, 2010 By 新耕堂
永遠奉獻

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(利二七:28)


現代人對於誓約,很多缺乏誠意信守的習慣。從國際的條約,到婚姻的盟約,以至人與人交易的契約,法庭的宣誓,多得不勝枚舉;但其信用價值,往往不如在上面簽字的紙張,墨瀋未乾,誓猶在耳,背誓的事就發生了。
  神是信實的。祂對於人許願奉獻的事,非常認真。但如果不是出於虛偽,誠實許的願,確實有不能履行的理由,神也會顧念人的軟弱,而准許估價贖回。如果人心被恩感,奉獻要事奉神,但在以色列只有利未支派,可以在聖殿服事,就要照規定的數額,獻上金錢贖回。(利二七:1-8)
  所獻的牲畜,地產,房屋,物質的東西,也可以照規例贖回,但要加上估價的五分之一。(利二七:9-27)

但一切永獻的,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,無論是人,是牲畜,是他承受為業的地,都不可賣,也不可贖;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。凡從人中當滅的,都不可贖,必被治死。(利二七:28-29)

  “永獻”和“當滅”,是與神在戰爭中獲勝,分別為聖歸主的特別規定有關;其當滅的必不可贖。(參民三一:25-47;書七:11)因為戰爭的勝利,完全出於神的大能,人就沒有甚麼可誇口的,對於戰勝後俘虜的處理,人更沒有權利表示不同的意見。在神命令掃羅攻擊亞瑪力人的戰役,神要他把男子與牲畜完全滅絕;但掃羅以為他是王,為了表示仁慈,為了順應民意,保留了亞瑪力王亞甲,和部分的牲畜。結果被神廢棄。
因為神看人順從祂的命令,過於獻祭。(撒上一五:1-23)
  我們本來是被撒但奴役;是主耶穌從死裏復活,戰勝死亡的權勢,“祂升上高天的時候,擄掠了仇敵”(弗四:8),把我們擄來;不過,祂並沒有把我們定為死亡,反而使我們作蒙愛被揀選的人,得以在祂榮耀的國度有分。我們豈不應該時時感恩,把自己永遠奉獻給祂嗎?
  至於十分之一的奉獻,可以遠溯到亞伯拉罕,神吩咐祂的子民把土產與牧畜,奉獻為利未人的需用。(利二七:30-33)
  神統管萬有,並不會缺乏而要人供應,更不是斤斤計較。神所要的,是屬祂的人,常存感恩的心,知道一切都是從主而來,記念祂,為愛而奉獻,支持擴展主的聖工。



星期二, 四月 27, 2010 By 新耕堂